法治的守護者

陳曉峰

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

上周末有幸與一眾識於微時的好同學歡聚一堂;席上大家談笑風生,談及一位無暇出席的好同學,憶述他常帶給大家的歡樂 ! 大家更盛讚他不忘初心,放棄一份入息豐厚的大律師工作,毅然投身司法機構當法官,作法律的堅強守護者,令一眾舊雨新知不禁肅然起敬 !

在香港當區域法院或以上級別的法官,需要遵守一項獨特的承諾:如要離任法官,除非得到行政長官的允許,否則將不能在香港當私人執業律師或大律師。據說,香港從來沒有被允許的先例。再者,香港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指出,2010年至2015年,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,收入與具有15年至24年年資的資深大律師比較,差距高達60%。

(資料圖片)

法治是香港維持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,而整體法律制度的每一個角色,尤其是法官,有着相當重要的功能,為市民伸張正義,桿衛法治。可惜,香港法官一直人手短缺, 據悉,截至2018年3月,高等法院34名法官名額中,有7個空缺,而在109個裁判官名額中,則有36個空缺没有填補。

香港逾700萬人的大都會,雲集本地及跨國企業,法官總數長期低於200人,即法官對市民的比例是: 平均每100萬人,約有25位法官為市民服務,與中國内地在相同人口有85位法官,及美國的約有100位法官比較,差異甚遠。

筆者希望藉此機會, 感謝一眾犧牲自身利益而選擇協助彰顯公義、投身成為法官的同業,並呼籲具豐富司法和法律專業才能的法律界朋友,積極考慮成為法官,為民服務; 也希望某些民眾不要因為自身的政治立場,而對法官作出無理詆毀及侮辱性的抨擊,從而漠視他們對社會的貢獻 !

讓我們眾志成城,捍衛香港司法獨立的國際領導地位。

陳曉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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