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欖球理事會修訂代表資格 累計居留十年可打國際賽

matthewli @ UPower

國際欖球理事會周三宣布,就欖球運動員的國家及地區代表資格條例作出修訂,即日起增加累計居留滿十年可代表國家或地區出戰國際賽的條款,而到2020年底就將目前球員連續居留36個月即可出戰國際賽的條件、增加至60個月。

香港欖球隊 亞洲欖球聯盟圖片

國際欖球理事會目前對國家或地區代表的定義包括在當地出生、父母或祖父母其中一人在當地出生,或連續在當地居留滿36個月,這次修訂將連續居留36個月增至60個月,條例在2020年12月31日起生效,而新增並即日生效的條款,為球員累計居留滿10年即可出戰國際賽,以上修訂按國際欖球理事會貝克治所言是「確保國際賽場上都是願意為國家或地區奉獻的人」,他說:「為國家隊或代表隊而戰,是球員將其運動員生涯、事業奉獻的獎勵。」

新條例的實行無可避免對各隊陣容組建有影響,目前,香港欖球代表隊有球員居港但持外籍護照,惟到了奧運會外圍賽,欖總只能挑選持特區護照的球員到七人欖球代表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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