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署落案起訴五名香港飛馬前職球員 涉行賄收賄六萬元操控預備組賽果

matthewli @ UPower

廉政公署去年十月採取代號「花海」的行動,拘捕包括5名香港飛馬前職球員在內的6人,經逾8個月調查後,今日落案起訴飛馬前職球員郭建邦、鄭禮騫、李威廉、陳柏衡及李家豪,5人涉嫌提供及收受共6萬港元賄款,並串謀詐騙以操控或企圖操控由香港足總舉辦的預備組聯賽其中3場比賽賽果,5人在周五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,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。

陳柏衡(左) 資料圖片

根據廉署新聞公告,5名飛馬前職球員被控共七項罪名,其中,當時為球員的郭建邦及鄭禮騫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、違反普通法;鄭禮騫、時任教練的李威廉及當時為球員的陳柏衡、李家豪同被控一項相類罪名,而鄭禮騫、李威廉及陳柏衡則同被控一項相類罪名。鄭禮騫及陳柏衡各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2)(a)條,而李威廉及李家豪則各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1)(a)條。

李家豪 資料圖片

廉署公告稱,其中一項控罪指郭建邦及鄭禮騫涉嫌於2016年2月24日至29日期間,一同串謀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串謀詐騙飛馬及足總,即不誠實地操控或企圖操控於2016年2月24日舉行由飛馬對元朗的預備組聯賽足球比賽賽果。另外一項控罪指鄭禮騫涉嫌於2016年2月29日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飛馬當時一名足球員提供1萬元,作為操控或企圖操控上述足球比賽賽果的報酬。

鄭禮騫 資料圖片

第3項控罪指鄭禮騫、李威廉、陳柏衡及李家豪涉嫌於2016年3月23日至31日期間,一同串謀和與標準流浪當時一名足球員串謀詐騙飛馬及足總,即不誠實地操控或企圖操控另一場於2016年3月23日舉行由飛馬對標準流浪的預備組聯賽足球比賽賽果。

郭建邦(右) 資料圖片

第四項控罪指陳柏衡涉嫌於2016年3月27日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當時該名飛馬足球員提供1萬元,作為操控或企圖操控上述足球比賽賽果的報酬。另外兩項控罪指李威廉及李家豪涉嫌於2016年3月23日至31日期間,以相同目的各自從鄭禮騫接受2萬元。

李威廉(右二) 香港飛馬官網圖片

餘下控罪指鄭禮騫、李威廉及陳柏衡涉嫌於2016年4月13日至5月13日期間,一同串謀和與當時該名標準流浪足球員串謀詐騙飛馬及足總,即不誠實地操控或企圖操控於2016年4月13日舉行由飛馬對標準流浪的預備組聯賽足球比賽賽果。五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,以待星期五應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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