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檔案法 與時俱進

陳曉峰

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

對科技及外太空有興趣的人都可能會聽說過美國境內頗神秘的第51區 (Area 51)。多年來第51區是一個禁飛區,傳說是外星人飛船撞毁的地方。

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二0一八年十二月發表有關《檔案法》立法的諮詢文件,建議香港設立《檔案法》。(資料圖片)

據美國檔案法儲存及美國佐治華盛頓大學在二00五年根據美國資訊自由法申請要求解封的文件,看來該神秘區域可能只是美國空軍在美蘇冷戰時代用來試飛U-2間諜戰機的地方,並沒有什麼外星人的跡象 !

歷史檔案見證着一個國家、城市的發展史實,遺留下了大量珍貴的資料、文献,可讓世人引以為鑒,為社會日後長遠的發展、政策和管治方針的制定提供非常有價值而重要的參考。可惜!香港現時還是沿用二00一和二00九年制定的《檔案管理守則》 和《檔案管理的強制性規定》此兩項不具法律約束效力的行政守則來處理歷史擋案,致令歷史演變軌跡可能無法完整保留下來。

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二0一八年十二月發表有關《檔案法》立法的諮詢文件,建議香港設立《檔案法》。 諮詢文件建議檔案處擁有鑑定檔案是否應作保留的權力,而各政府部門應適時把檔案轉交管理當局處理,不得無理推搪。 諮詢文件建議假如政府部門有違相關規定,法律可有權力作出懲罰。 另外,諮詢文件還建議歷史檔案在三十年的封存期過後,可公開予公眾取閱。

社會各界普遍支持政府為《檔案法》立法,更有建議應擴闊《檔案法》約束的對象,除了諮詢文件提及的政府各部門外,一些涉及龐大公眾利益的決策和機構,亦需受《檔案法》的約束。

筆者並支持政府盡快為《資訊自由法》 立法,令市民的知情權受到法律保障,而並不是由《公開資料守則》此行政規定約束。

《檔案法》和《資訊自由法》的確立,將會為香港未來的發展奠下更穩固的基礎,與時俱進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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