餅乾與蛋糕的官司

陳曉峰

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

有人會為餅乾與蛋糕打官司嗎 ? 有,而且是圍繞着現名 "Jaffa Cake" 的英國人餐桌上之恩物而打。

Jaffa Cake於1927年在英國開始生產,呈圓形,直徑約五厘米,分三層:一層是海綿蛋糕、一層是朱古力和中間層是橙子味果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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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Jaffa Cake究竟是餅乾或是蛋糕?為應徵收或豁免增值稅之利益所在,這家英國的生產商就跟英女皇的稅務打了多年官司,最後生產商成功翻案,讓產品Jaffa被法庭裁定為蛋糕而不是餅乾。

原來英國有關稅務條例會對「餅乾」徵收現今為產品銷售價一成多的增值税,但「蛋糕」 則可豁免。

英國有句諺語叫「You can't have your cake and eat it too」, 那就是說你不可以既把蛋糕吃掉又完整地保留著它。

「魚與熊掌不可兼得」是不變的定律嗎 ? 可是會「包裝」和懂得打官司的英國商人就成功翻了案 ! 在法庭上辯方的辯解理據主要大概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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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Jaffa 產品用上了薄如蛋糕的面糊,有海綿蛋糕的質地,而不是厚實如餅乾的麵團;

(2) 產品置放得太久而變質、變硬,就像蛋糕一樣,相反地餅乾擺放得太長時候就變軟;

(3) 就體積和質地而言,產品的很大部分是海綿蛋糕。

主要依從上述理據,法庭做出了有利於辯方的判决,裁定該產品應被視為蛋糕;這意味著在英國,辯方生產商可以省卻每年繳交價值不菲適用於餅乾的增值稅。或者可以說這是一宗既可留低「蛋糕」亦可把它吃下的經典案例 !

所以有時遇上難題,我們要嘗試跳出固有思維模式,虛心學習,取長補短,學海無涯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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